高雄市防制校園霸凌委員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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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霸凌】1080429高雄市108年度第1次防制校園霸凌委員會會議報告
●報告人:李賢能(詳細會議紀錄以教育局公布為準)
●時間:108年4月29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
●地點:鳳山行政中心五樓第二會議室
●主持人:黃副局長盟惠
●本會代表:李賢能
●本會代表發言重點:
由於台中市發生國中生遭霸凌求助無門而跳樓的事件,因此今天會議中本會代表特別詢問有關本市反霸凌申訴專線(0800-775-885)的運作情形。據教育局軍訓室統計資料,反霸凌申訴專線設於校安中心,24小時均有人員接聽服務,107年共通報72件,其中19件成案,108年迄今共通報34件,其中4件成案。會議中主席也指示相關科室督促學校多運用網頁等媒介做宣導,讓申訴專線能發揮功用。
●前次會議委員建議事項:
一、有鑒於現場教師對於霸凌案件之判定上確實常有誤判之情形,未來除可將霸凌判定三要件設計成簡易檢核機制供學校據以參考外,教育局未來亦將編列經費予學校視需求外聘專家學者協助霸凌案件之判定。
二、將思考歸納「修復式正義」、「支持團體法SGM」等各式霸凌防制策略之優缺點,以期建立本市機制。
三、社會局目前正在推動「家庭支持策略方案」,讓社工針對霸凌案件之受害學生及原生家庭提供輔導,讓原有家庭發揮更多支持性功能。
四、品德教育應從平時生活與學習相結合,讓學生了解自身行為對別人所造成的影響,或了解別人的想法感受,據以作為修復式正義的案例討論。
五、如果有成案的霸凌案件關係人轉學,在輔導過程中應強化轉銜機制。
六、將霸凌防制有效策略、社交技巧及情緒管理學習等議題納入增能研習課程。
七、校園生活問卷之調查資訊會針對數據異常或比例較高之個案要求學校進行深入了解,以確認係確有隱匿未報之霸凌案件或是受測者辨識能力不足。
八、面對校園衝突事件,導師通常是第一線處置人員,因此在正向管教相關研習或進修,應加強導師處理學生衝突技巧訓練,以及時解決問題並避免事態惡化。
●工作報告(摘要):
一、本市霸凌案件相關數據統計資料如下:自1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計19件(高中職2件、國中6件、國小11件),已有16件完成輔導解除列管,尚有3件列管中。另自108年1月1日至4月15日共計4件(國中3件、國小11件),皆列管執行輔導計畫中。
二、鑒於現場教師對於霸凌案件判定上常有誤判之情形,教育局將研擬「校園霸凌事件判定檢核表」機制提供學校據以參考,並於108年度友善校園工作執行計畫編列專家諮詢經費,視學校需求聘請霸凌專家學者協助案件之判定。
三、教育局108年度持續引進學界資源,分別就「支持團體法」及「修復式正義」理論及實務演練辦理防制校園霸凌種子教師研習,強化第一線教師防制霸凌知能及應處能力。
四、為了解校園霸凌現況及防制校園霸凌事件,每年4月及10月各辦理乙次記名及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普測,若發現疑似霸凌事件將會適時介入處置與輔導。107年10月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不記名)結果,普測人數為國小4萬1,001人,國中4萬7,988人,公私立高中職3萬1,637人,合計12萬0,626人;在各項題目填答結果方面,勾選「完全沒有者」人數高達98.03%以上,教育局並分就國小、國中與高中職各校在六個項目中比例偏高者,予以追蹤列管。
五、本市108年推動防制校園霸凌及結合社交技巧、情緒管理學習議題之相關方案:(略)
六、未來精進作為
(一)未來將定期分析霸凌防制策略實施之成效。
(二)制定霸凌判定檢核機制供學校據以參考,再視發展趨勢及實務需求,適時修正檢核內容。
(三)請學校於友善校園週及親職教育講座辦理家長相關的霸凌研習,增進親師溝通聯繫,適時處理霸凌事件。
●提案討論:
案由:有關校園霸凌事件判定檢核表,提請討論(提案單位:教育局國中教育科)。
說明:
一、依教育部提供校園霸凌定義供學校判定,仍無法排除單一教師對霸凌誤判,為減少將非霸凌事件誤認為霸凌事件的假警報情況,進而降低非霸凌回報比率。
二、依據中山大學陳利銘教授相關研究,研訂校園霸凌辨識機制,做為學校教師區辨霸凌行為之運用。
決議:
1.徵詢陳利銘教授指導修訂檢核表。
2.草案可提至學務主任、輔導主任工作坊時討論研議。
3.完成後利用各項相關會議(如全市校長會議)宣導。
發信人:李賢能 電子郵件:idler.lsn@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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